商标商品分类

我国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及服务之分类,系采用世界智慧财产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商品与服务国际「尼斯」分类之原则,共有45个商品/服务类别
类别 目录
01 工业、科学、照相、农业、园艺、林业用化学品;未加工人造树脂、未加工塑胶​​;肥料;灭火制剂;回火及焊接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物;鞣剂;工业用黏着剂。
02 漆、清漆、亮光漆;防锈剂及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天然树脂;涂装、装潢、印刷业者与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3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洗衣用剂;清洁剂、擦亮剂、洗擦剂及研磨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04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灰尘吸收剂、灰尘湿润剂及灰尘黏着剂;燃料(包括汽油)及照明用燃料;照明用蜡烛、灯芯。
05 医药用及兽医用制剂;医疗用卫生制剂;医疗用或兽医用膳食品、婴儿食品;人用及动物用膳食补充品;膏药、敷药用材料;填牙材料、牙蜡;消毒剂;杀虫剂;杀真菌剂、除草剂。
06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及金属线;铁器、小五金;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之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07 机器及工具机;马达及引擎(陆上交通工具用除外);机器用联结器及传动零件(陆上交通工具用除外);非手动农具;孵卵器;自动贩卖机。
08 手工用具及器具(手动式);刀叉匙餐具;佩刀;剃刀。
09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计重、计量、信号、检查(监督)、救生和教学装置及仪器;电力传导、开关、转换、蓄积、调节或控制用装置及仪器;声音或影像记录、传送或复制用器具;磁性资料载体、记录磁碟;光碟、数位影音光碟和其他数位录音媒体;投币启动设备之机械装置;现金出纳机、计算机、资料处理设备、电脑;电脑软体;灭火装置。
10 外科、内科、牙科与兽医用之器具及仪器、义肢、义眼、假牙;矫形用品;伤口缝合材料。
11 照明、加热、产生蒸气、烹饪、冷冻、干燥、通风、给水及卫浴设备。
12 交通工具;陆运、空运或水运用器械。
13 火器;火药及发射体;爆炸物;烟火。
14 贵重金属与其合金及不属别类之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之物品;首饰、宝石;钟表及计时仪器。
15 乐器。
16 不属别类之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材料;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黏着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及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导及教学用品(仪器除外) ;包装用塑胶品(不属别类者);印刷铅字;打印块。
17 不属别类之橡胶、马来树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该等材料之制品;生产时使用之挤压成型塑胶;包装、填塞及绝缘材料;非金属软管。
18 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之皮革及人造皮制品;动物皮、兽皮;行李箱及旅行袋;伞及遮阳伞;手杖;鞭、马具。
19 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用非金属硬管;柏油、沥青;可移动之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纪念碑。
20 家具、镜子、画框;不属别类之木、软木、芦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及该等材料之代用品或塑胶制品。
21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梳子及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之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22 绳索、细绳、网、帐蓬、遮篷、涂焦油或蜡之防水篷布、帆、粗布袋及袋(不属别类者);衬垫及填塞材料(橡胶或塑胶除外);纺织用纤维材料。
23 纺织用纱及线。
24 不属别类之纺织品及纺织制品;床罩;桌巾。
25 衣着、靴鞋、帽子。
26 花边及刺绣品、饰带及辫带;钮扣、钩扣、别针及针;人造花。
27 地毯、小地毯、地垫及草席、亚麻油地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壁挂。
28 游戏器具及玩具;不属别类之体操及运动器具;圣诞树装饰品。
29 肉、鱼肉、家禽肉及野味;浓缩肉汁;经保存处理、冷冻、干制及烹调之水果及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乳及乳制品;食用油及油脂。
30 咖啡、茶、可可及代用咖啡;米;树薯粉及西谷米;面粉及谷类调制品;面包、糕饼及糖果;冰品;糖、蜂蜜、糖浆;酵母、发酵粉;盐;芥末;醋、酱(调味品);调味用香料;冰。
31 不属别类之谷物及农业、园艺及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及蔬菜;种子;天然植物及花卉;动物饲料、酿酒麦芽。
32 啤酒;矿泉水与汽水及其他不含酒精之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制饮料用糖浆及其他制剂。
33 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34 烟草;烟具;火柴。
35 广告;企业管理;企业经营;办公事务。
36 保险;财务;金融业务;不动产业务。
37 建筑物建造;修缮;安装服务。
38 电信通讯。
39 运输;货品包装及仓储;旅行安排。
40 材料处理。
41 教育;提供训练;娱乐;运动及文化活动。
42 科学及技术性服务与研究及其相关之设计;工业分析及研究服务;电脑硬体、软体之设计及开发。
43 提供食物及饮料之服务;临时住宿。
44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为人类或动物之卫生及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及林业服务。
45 法律服务;为保护财产或个人所提供之安全服务;为配合个人需求由他人所提供之私人或社会服务。